吴永宁坠亡案终审:花椒直播判赔3万
被称为极限运动第一人,2017年攀爬长沙楼房坠亡;法院以为渠道起到了必定的诱导效果,存在差错
新京报记者 王巍
极限运动第一人吴永宁攀爬楼房坠亡,其家人以网络侵权职责为由,将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椒直播)诉至法院。11月22日,北京四中院二审宣判,保持一审成果,花椒直播需补偿吴永宁家人各项丢失3万元。
北京四中院以为,花椒直播作为网络服务供给者应当依据对吴永宁上传的视频是否违背社会公德进行规制。但直播渠道却未做处理,因而其对吴的坠亡存在差错。
北京四中院指出,网络服务供给者在供给网络服务时,应当恪守法令和法规,坚持正确导向,培养活跃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新京报讯 2017年开端,吴永宁在花椒直播发布很多徒手攀爬楼房的视频,2017年11月8日,吴永宁在攀爬长沙华远世界中心时失手坠亡。吴永宁母亲何某将花椒直播诉至法院,要求其承当侵权职责。2019年5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定花椒直播补偿3万元,后者上诉。11月22日,北京四中院终审保持原判。
攀爬楼房坠亡 直播渠道被诉
新京报此前报导,曾在浙江横店影视城担任艺人的吴永宁,从2017年开端,在被告旗下的花椒直播等渠道发布很多徒手攀爬楼房的视频,总浏览量超越3亿人次,具有上百万粉丝,被称为“我国高空极限运动第一人”。2017年11月8日,吴永宁在攀爬长沙华远世界中心时失手坠亡。
吴永宁母亲何某将花椒直播诉至法院。何某起诉称,吴永宁坠亡时,正处于和“花椒直播”的签约期内,被告对其逝世有直接的推进和因果关系,应承当侵权职责。
花椒直播辩论表明,直播渠道供给信息存储空间的行为并不具有在实际空间侵略吴永宁人身权的可能性,不是侵权行为;其次,吴永宁上传的视频内容非法令和法规制止内容,被告没有应当处理的法定职责,不做处理不具违法性。此外,被告与吴永宁之间就“花椒直播”软件新版本的推行协作不是加害行为,被告未指令其做超出其应战才能或不拿手的应战项目。被告前述行为与吴永宁坠亡不具法令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2019年5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承认被告应该对吴永宁的坠亡承当相应的网络侵权职责,但吴永宁自己应对其逝世承当最主要的职责,被告对吴永宁的逝世所承当的职责是非必须且细微的,被告应补偿原告各项丢失合计3万元。
2019年5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定花椒直播补偿原告各项丢失3万元。花椒直播提出上诉。
网络服务供给者应坚持正确导向
2019年11月14日,该案二审在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花椒直播上诉以为,吴永宁的行为归于自甘冒险,渠道对此不该承当职责。一同,渠道方现已尽到了合理的留意职责,供给储蓄空间的做法并不归于加害行为,一审法院推定渠道对吴永宁负有安全保证职责,归于适用法令差错。
2019年11月22日,四中院二审对该案进行宣判,法院以为,一审判定承认事实清楚、适用法令有误,但裁判成果正确,因而判定驳回上诉,保持原判。花椒直播补偿何某3万元,驳回何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北京四中院在判定中指出,吴永宁的坠亡是一同悲惨剧,年青生命的逝去关于吴永宁的家庭成员是一个沉重的冲击,法院对吴的离去深表痛心,并对其家庭成员致以诚挚的慰劳。一同,网络服务供给者在供给网络服务时,应当恪守法令和法规,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宏扬社会主义中心价值观,培养活跃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释疑】
1 花椒直播对吴永宁是否负有安全保证职责?
二审判定以为存在争议,但应进行必要的规制
作为虚拟空间,直播渠道是否对直播人负有安全职责,是法令界讨论的前沿问题。在一审判定中,法院以为,“花椒直播”渠道作为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供给者,其所属的直播渠道是公共场所在网络空间的详细表现形状,具有公共场所的社会特点,且该渠道具有盈利性,与吴永宁一起共享了打赏收益,理应对其承当相应的安全保证职责。
二审判定中,北京四中院以为,本案中,物理空间的安全保证职责人实际存在,且现已承当了相应的民事职责。网络空间具有敞开性、公共性的场所特征,网络服务供给者是否也应适用上述规矩,承当相应的安全保证职责?事实上,网络空间作为虚拟公共空间,其与实际物理公共空间仍是存在着显着差异,能否扩展解说侵权职责法的相关规矩,将有形物理空间的安全保证职责扩张到无形网络空间,适用网络侵权职责的内容来承认网络服务供给者的安全保证职责,尚存争议。
可是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作为一个敞开的虚拟空间,网络空间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进行必要的规制。在适用《侵权职责法》的差错职责准则可以归责的情况下,不用扩展解说侵权职责法相关的适用范围。故二审法院以为一审判定适用法令有误,应当予以纠正。
2 直播渠道与吴永宁坠亡是否有因果关系?
花椒渠道起到了必定的诱导效果,承认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以为吴永宁所拍照的视频内容大部分高空建筑物的攀爬活动并非严厉意义上的极限运动,吴永宁并非专业运动员,本身亦未受过专业训练,不仅对本身具有危险性,还存在因掉落伤及无辜以及引发聚众围观打乱社会秩序的危险。这种行为于己于人都有巨大的潜在危险,是社会公德所不鼓舞和不允许的。
花椒直播作为网络服务供给者应当依据对吴永宁上传的视频是否违背社会公德进行规制。但直播渠道却未做处理,因而其对吴的坠亡存在差错。
关于因果关系的承认。花椒直播的行为并不直接导致吴永宁的逝世这一危害成果,可是花椒直播不仅对吴永宁的视频未做处理,还在其坠亡的两个多月前,凭借吴的知名度为花椒渠道进行宣扬并付出报酬。故直播渠道对吴永宁继续进行该危险活动起到了必定的诱导效果。一审判定承认花椒直播与吴永宁的逝世成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无不当。
3 自甘冒险规矩能否减免花椒渠道职责?
花椒渠道并非活动的参与者,故无法征引自甘冒险规矩革除职责
北京四中院以为,自甘冒险规矩是指被害人明知某详细危险状况的存在,仍参与具有必定危险的文体活动并自愿承当危险,在一起参与活动的加害人无成心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可以减轻或许革除其职责。
吴永宁从事的高空建筑物的攀爬活动并非一项具有一般危险的文体活动,而是对他人和自己都存在巨大安全危险的活动;何况侵权职责法并未规矩自甘冒险规矩,花椒渠道并非活动的参与者,故无法征引自甘冒险规矩革除职责。关于其建议吴永宁系自甘冒险行为,应当革除直播渠道民事职责的上诉建议,于法无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撑。
可是吴永宁自愿进行该类高危险的活动,其对该类活动的危险是明知的,因而吴自己对危害成果的发作存在显着差错,花椒渠道可以精确的经过吴永宁的差错情节减轻职责。一审法院依据吴永宁差错情节、花椒直播侵权情节等详细案情裁夺其应当承当的3万元丢失数额,二审法院依法予以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