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 11月22日晚间音讯,暴风集团(300431.SZ)发布布告称,于近来收到《判决书》,被判决向上海歌斐付出转让价款4.62亿元,公司和冯鑫应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付出结束。
依据布告,暴风集团称,于2019年11月21日收到北京裁定委员会送达的《判决书》((2019)京裁定字第2837号)。此前2019年6月6日,暴风集团曾发布布告,称上海歌斐要求公司受让其所持有的暴风云帆(天津)互联网出资中心(有限合伙)100%产业比例,并实行付出转让价款的职责。
依据布告,近来北京裁定委员会裁定庭经合议,判决如下:
1、公司向上海歌斐付出转让价款4.62亿元;2、公司向上海歌斐付出自2019年1月29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的违约金426.69万元;3、公司向上海歌斐付出自2019年5月1日起至实践付出悉数转让价款之日止的违约金;4、公司向上海歌斐付出因上海歌斐建议债款而发生的费用合计147.94万元;5、冯鑫对上述四项公司应向上海歌斐付出的金钱承当连带保证职责;6、案子裁定费195.97万元悉数由公司和冯鑫承当,公司和冯鑫应直接向上海歌斐付出上海歌斐为其垫支的裁定费195.97万元。
布告称,上述判决各项公司和冯鑫应向上海歌斐付出的金钱,公司和冯鑫应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付出结束。逾期付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付出拖延实行期间的债款利息。本判决为结局判决,自作出之日起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