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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印发携号转网服务办理规则不得延迟向用户更好的供给携号转网服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1-11 14:43:44  阅读:2595 作者:责任编辑NO。邓安翔0215

11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携号转网服务处理规则》,规则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

处理规则指出,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供给携号转网服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无正当理由回绝、阻挠、延迟向用户更好的供给携号转网服务;(二)用户提出携号转网请求后,搅扰用户自由选择;

(三)私行扩展在网期限协议规模,将无在网期限约束的协议有效期和营销活动期默以为在网约好期限,约束用户携号转网;

(四)采纳阻拦、约束等技术手段影响携号转网用户的通讯服务质量;

(五)在携号转网服务以及相关资费计划的宣扬中进行比较宣扬,提及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称号(包含简称、标识)和资费计划称号等;假造、传达携号转网虚伪信息或许误导性信息,隐秘或淡化约束条件、夸张优惠事项或携号转网影响、诈骗误导用户,诽谤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

(六)为携号转网用户设置专项资费计划和营销计划;

(七)使用歹意代客处理携号转网、歹意代客申述等各种方式,阻碍、损坏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携号转网服务正常运转;

(八)用户退网后持续占用该携入号码。

现在,三大运营商携号转网服务在昨日正式进入试运转阶段,据工信部布置携号转网作业时间表显现,第一阶段天津、海南、江西、湖北、云南5个试点省(市)完结实验,正式供给服务;第二阶段,11月10日至25日,其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携号转网服务上线试运转;第三阶段为11月30日前,全国规模内正式供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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